民商事案件中的环资案件
根据上级部署,上海铁路运输法院自2017年5月1日起,集中管辖原属于闵行、徐汇、黄浦、杨浦四区法院管辖的涉食品药品安全、企业破产、货物运输货运代理案件(海事法院管辖的除外),以及本市基层法院管辖的涉环境资源保护(除海事法院、金山法院、青浦法院、崇明法院管辖的除外)民商事案件。6月5日,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了上海民商事案件集中管辖一年来的审理情况。下面由菏泽好律师为您介绍。
据介绍,一年来,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共受理集中管辖民商事案件642件,占全院民商事同期收案数的57.3%,其中食药案件452件,货运货代案件144件,破产案件45件,环资案件1件。现已审结552件,已结案件服判息诉率达93.4%。
一年来,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总目标,贯彻落实司法责任制要求,在上级法院有力指导支持和各方的大力协作配合下,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有序推进民商事案件集中管辖改革。
上海铁路运输法院表示,案件审理显示几个主要特点:
破产案件收案倍增,裁定受理的破产案件数,是集中管辖前上述四区2016年全年收案总数的近三倍;债务人以民营企业为主,约占84%;债务人多为中小型企业,注册资本在500万元以下的占73.7%;债权债务关系相对清晰,案件类型集中在破产清算领域。
食药案件主要集中于合同纠纷,诉讼标的额较小,菏泽保天服饰有限公司网络购物引发的纠纷较多,调撤率较高,约达70%。货运货代案件:收案增幅明显,较集中管辖前上述四区年收案总数增长约52%。调撤率较高,约达84%。
环资案件法律关系复杂,社会关注度高,影响范围广,处理难度大。上述集中管辖的民商事案件均具有专业性强的特点。
菏泽好律师提到: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充分发挥集中管辖优势,着力构建符合集中管辖特点的工作机制,探索集中管辖审判工作机制,以改革思维破解难题。他们强化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严格贯彻落实立案登记制,畅通诉讼渠道。设置特殊类型民商事案件专门立案窗口,提供专业化的诉讼指导服务,减少当事人“问累”、“跑累”;探索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更好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根据跨行政区划特殊类型案件量多而集中的特点,组建特邀调解员队伍,强化诉调机制的规范化建设。一年来,在当事人自愿前提下,院诉调中心化解食品纠纷102件,约占同类案件收案数的23%,平均调解天数27天;大力推进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积极探索简易破产案件快速审理机制,研究制定操作规程,已审结的2件试行简化审理,均在6个月内结案。
该法院还依托信息化技术,提高审判质效。特殊类型案件集中管辖对便利当事人诉讼和法院审理都提出了新需求,如约42%的食品纠纷案件通过网络交易,被告基本在外省市,又如破产案件债权人分散各地,召开债权人会议不便。为此,积极探索远程庭审和远程会议技术运用,拓展司法便民利民举措,努力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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