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关系存续能否分割共同财产
发布时间:2018-12-09点击量:29
《解释(三)》第四条划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哀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案情: 马某和丈夫某结婚12
《解释(三)》第四条划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哀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案情: 马某和丈夫½某结婚12年,育有两个子女,均已上学。
马某独自经营一家五金店菏泽废电缆回收,生意很是红火。
½某自从2009年开始因结交不良朋友而染上赌博恶习,并欠下大量赌债。
马某多次劝½某戒赌,½某都置若罔闻。
马某因考虑到孩子尚小,也考虑到面子题目,一直û有提出离婚。
但其所赚之钱一直被½某用于赌博,马某其实无法忍受,欲与½某作出财产分割,这是否可以呢? 解析: 《解释(三)》第四条划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哀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一)一方有隐躲,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α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峻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本案,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为½某的赌博行为,挥霍了夫妻共同财产,严峻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
在此情形下,马某可以哀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